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根据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——上市公司资金往来、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》、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公司)的独立董事,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 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》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:...